摘要
区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利和管理者权力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确定的基本原则之一.通过对我国自然资源资产领域存在的现实问题与制度现状进行梳理与分析,发现"两权混同"是导致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益不落实、利用效率低下以及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将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置于产权体系而非物权体系中进行研究可为"两权区分"提供时代化的理论视角.在产权体系中,国家所有权运行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而管理权的运行主要取决于国家意志.本文基于区分两权的现实及理论需求,建议通过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收入分配机制、优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出让制度以及独立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实现两权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