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2024,Vol.52Issue(23) :67-71.

关于完善污染源自行监测弄虚作假遏制制度的探究

Exploration on Improving the System to Curb Fraudulent Self-monitoring of Pollution Sources

潘庆 陈远航 孙媛 文小明 王晓 乔佳伦
环境保护2024,Vol.52Issue(23) :67-71.

关于完善污染源自行监测弄虚作假遏制制度的探究

Exploration on Improving the System to Curb Fraudulent Self-monitoring of Pollution Sources

潘庆 1陈远航 2孙媛 2文小明 2王晓 2乔佳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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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 2.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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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排污单位和第三方监测机构如在污染源监测中弄虚作假,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在实践中,由于监测弄虚作假具有技术性、隐蔽性和低成本性,而且排污单位和监测机构容易形成合谋,现有制度尚不能有效遏制污染源自行监测弄虚作假现象.为此,本文建议完善各层级立法规定,加快《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立法进程,压缩排污单位"逃避监管、推脱责任"的空间并使其承担主要责任,强化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等主体的从业监管,理顺监测执法体制并夯实监督执法主体查处违法案件的能力.

关键词

污染源自行监测/弄虚作假/排污单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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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环境保护
中国环境出版社

环境保护

CHSSCD
影响因子:0.714
ISSN:0253-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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