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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国家救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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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经济实力提升、人格权保护以及行政权、司法权侵犯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精神性人格权情况越来越多的大背景下,国家赔偿范围的合理扩张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讨论视野之中.分析现实存在的人格权损害分类,可以得知被行政、司法机关直接侵犯的精神性人格权并不处在国家救济之下.受到复合正义观的影响,结合国家赔偿的目的,直接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进路在于优先适用非财产责任、区分损害结果严重程度以及排除间接结果的救济.

杨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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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 150080

国家赔偿法 范围扩张 精神性人格权

2024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182
ISSN:1008-7966
年,卷(期):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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