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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购毒品行为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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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范性文件《昆明会议纪要》新增了有关代购毒品行为的认证规则,明确了变相加价是独立的贩卖毒品行为,增加了除"牟利"以外的考量要素,确定了"少量蹭吸毒品"的行为性质,是对既往司法实践的有效回应,对代购行为的司法适用有较好指导作用.但结合实践分歧,代购毒品行为的事实认定仍存在入罪标准不统一、牟利范围难以判断、帮助贩卖毒品行为的边界模糊等难点.回归代购毒品行为的法理分析,应当从厘清代购入罪的逻辑判断顺序、摒弃代购毒品的数量要求、完善主观明知认定标准、构建代购行为的行刑衔接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对代购毒品行为的规制,织密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法网.

向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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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毒品 牟利行为 有偿交付 主观明知

2024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182
ISSN:1008-7966
年,卷(期):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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