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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对金融数据本地化措施的规制及中国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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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RCEP确立了数据自由流动的原则,同时也关注到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金融数据本地化措施背后蕴含着捍卫数据主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和维护金融数据商业利益等多重价值取向.运用规范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探究RCEP及各成员国对金融数据本地化措施的规制现状.在RCEP框架下,为推动区域内各国金融数据流动的自由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我国应采取建立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分类分级制度、增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完善金融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机制等应对金融数据本地化措施.

郭德香、张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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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 450001

RCEP 金融数据本地化 数据跨境流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4

征信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征信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904
ISSN:1674-747X
年,卷(期):202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