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都市大龄“剩女”在婚恋方面遭遇不少尴尬与困境,这与“男高女低”、“男强女弱”的婚配模式的历史形成及其所导致的两性择偶标准的差异息息相关,可运用社会学“择偶梯度理论”和“社会交换理论”予以分析.“婚姻结构性失调”是由两性择偶权的不平等导致的,“剩女”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父权思想和性别等级制度.因而,要解决“剩女”问题,就要改变传统的婚姻和择偶模式,改变婚姻关系中“男强女弱、男尊女卑”思想,并改变“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模式.女性只有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真正得到提高,在择偶中才能和男性处于同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