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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与治世:董仲舒"义"观念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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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董仲舒政治哲学中的重要观念之一."《春秋》大义"以"君臣之义"为中心,确立君臣之"分义"与"共义"."君臣之义"以"阴阳之义"为理论根基,实质是君臣名号规定其所应遵循的职责与义务."《春秋》大义"具有"正我"与"治世"的双重作用:"义以正我"的首要目标是正君臣之心身,使君臣心身与外在道德行为规范相适宜;最终归宿是正民与治世,即"义则治世",实现天下的和谐安定.董仲舒以"大义"正我、治世,欲使现实之"我"成为理想之"我"、现实社会成为理想社会.董仲舒的"义"观念既是对先秦诸子之"义"的综合发展,又是其提出"大一统"理论的重要依据,对后世儒家"义"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亦对封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一定积极意义.

曹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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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陕西西安 710100

咸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咸阳 712000

董仲舒 "《春秋》大义" 正我 治世

2025

武陵学刊
湖南文理学院

武陵学刊

影响因子:0.345
ISSN:1674-9014
年,卷(期):202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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