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河南畜牧兽医
2024,
Vol.
45
Issue
(16) :
47-48.
一例兽药违法案件分析
蔡永超
朱进华
陈海涛
李铮
黄飞翔
河南畜牧兽医
2024,
Vol.
45
Issue
(16) :
47-48.
引用
认领
✕
来源:
NETL
NSTL
万方数据
一例兽药违法案件分析
蔡永超
1
朱进华
1
陈海涛
1
李铮
1
黄飞翔
1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1.
河南省动物检疫总站,河南 郑州 450003
折叠
摘要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订的一大亮点,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观过错归责原则,实现了行政处罚的责任主义.这一修改对于提升行政处罚的法治水平,实现宪法上的人权保障目标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但是在执法实践中,大家对该法条理解不一致,导致处理结果大相径庭,该文通过一个案例加以分析,以期为同类行政处罚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行政处罚法
/
主观
/
过错
/
行政执法
引用本文
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4
河南畜牧兽医
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畜牧兽医学会
河南畜牧兽医
影响因子:
0.058
ISSN:
1004-5090
引用
认领
段落导航
相关论文
摘要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出版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同作者其他文献
同项目成果
同科学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