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蓬勃发展的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已经成为金融业新质生产力,对金融业基础设施、服务模式和产品形态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对消费金融的影响尤为深远.20 世纪,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与交易成本创新理论均揭示了技术进步对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默顿与博迪的金融功能理论认为,金融系统的基本功能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中进行资源的时间和空间配置,具体来说,金融体系具有提供清算与支付结算的方式、实现资金融通并提供经济资源跨期配置的方式、提供风险控制能力等六大功能.基于默顿和博迪的金融功能理论,从基础性金融功能实现视角分析,可以发现,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创新技术在强化消费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提升消费金融的风险控制能力、升级消费金融的支付结算业态三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赋能效果.为进一步发挥金融科技赋能消费金融的作用,必须正确认识金融科技的新质生产力定位,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全面借助监管科技加强消费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