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企业收集用户的数据,进而将其转化为商业利益的盈利模式逐渐成熟.然而,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数据的保护属于何种性质仍无定论,当数字企业破产,涉及企业财产清算时,争议尤为明显,数据用户权益保护问题不可不察.有必要对数字企业和数据用户间存在的服务关系进行说明,为数字企业破产时保护数据用户权益指明方向.采用数据用户"法益说"分配破产财产利益能够兼顾多方利益,存在合理性.在数字企业破产的特定场景下,应分数字企业再生和企业消亡两种具体情形讨论如何维护好数字企业和数据用户间的服务关系,保证对数据用户造成的损害最小,从而保护好数据用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