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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国有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重要途径
促进国有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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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文依据近现代市场规则以及国企性质和特征,阐述了国企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与作为竞争性经济组织的矛盾,分析了国企作为历史和现实中的社会存在是否具有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合理前提与条件,认为国企虽然具有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但在实践中维护国企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在逻辑上仍然要求国家或社会直接承担创新投资的风险和收益,这不仅不利于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形成以民间资本为投资和收益主体的技术创新的格局,而且有悖于改制的初衷,进而指出了国有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风险和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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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立国、张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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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东北特钢集团北满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出新途径
重要途径
出版年:
2009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CHSSCD
ISSN:
1007-9823
年,卷(期):
2009.
(24)
参考文献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