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确立了以数字基础、数字应用、数字创新和数字环境 4 个一级指标、9 个二级指标、26 个三级指标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利用熵权法、泰尔指数方法对指标体系进行测算并分析。结果显示,长江上中下游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趋势与长江经济带基本一致,趋势逐年上升但整体水平仍然较低。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呈现"长江下游地区—长江中游地区—长江上游地区"阶梯分布的特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地区省市经济发展水平存在高度的相关性。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总体差异保持稳步下降的趋势。区域间差异是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差异的主要来源,区域内差异的贡献率占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