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利用

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利用

扫码查看
风景名胜区是自然和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而不可再生的遗产,是祖国壮丽河山的缩影,是国土景观的精华,是祖国文明历史的见证.截止2012年12月,我国共有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25处,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风景名胜区737处,总面积约19.37万平方公里,占我国陆地总面积的2.02%.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然而,很多地方片面的追求对风景名胜区的利用,而忽视了保护,本文就保护与利用之间存在的矛盾及解决方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刘同营

展开 >

青州市风景区管理局 山东潍坊 262550

风景名胜区 保护 利用

2013

经济生活文摘(上半月)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北京朗迪广告有限公司

经济生活文摘(上半月)

ISSN:1009-5535
年,卷(期):2013.(2)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