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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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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我国特有的一种用益物权,是我国广大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其重要财产之一。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在理论界及实践界均无统一的定论。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打破现有制度的僵化,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以继承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新形势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继承及如何继承问题。

武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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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

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 用益物权 继承

2013

经济生活文摘(上半月)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北京朗迪广告有限公司

经济生活文摘(上半月)

ISSN:1009-5535
年,卷(期):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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