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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视角下"离婚冷静期"制度再思考
经济学视角下"离婚冷静期"制度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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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经济学家用经济学模型来考量婚姻的形成和婚内决策,认为婚姻可以让双方一起享有公共品,婚姻的性质是夫妻双方建造家庭、互相保险、实现分工的契约。离婚是婚姻关系的退出机制,在实践中,我国离婚的主要类型仍以登记离婚为主。《民法典》新增的离婚冷静期是我国登记离婚制度的又一次重要变革,它试图通过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加大离婚成本,对冲动草率型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制约,从而修复婚姻关系,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理论及实务界在对该制度的功能及价值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对其具体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质疑。因此,以经济学为视角思考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适用期限以及配套的制度设计,对于该制度的具体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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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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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内蒙古开放大学,呼和浩特 010010
关键词:
经济学
"离婚冷静期"制度
国内外立法
反思
重构
基金:
内蒙古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项目(2021)
法律实务教授工作室项目
项目编号:
IMOU-GSR2133
出版年:
2024
经济研究导刊
黑龙江省报刊出版中心
经济研究导刊
CHSSCD
影响因子:
0.313
ISSN:
1673-291X
年,卷(期):
2024.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