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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从人役权到用益物权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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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居住权被编入用益物权编,形成了新型不动产用益物权格局,实现从人役权到用益物权的嬗变,打破原有的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用益物权体系,形成以房屋为核心的新型不动产用益物权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居住权的人役性严重限制了居住权用益物权性的发挥,使得物权属性的居住权的功能被不断强化。因此,将物权性引入我国居住权制度也是当务之急,我国《民法典》中的居住权制度应在人役性限制下进行重新阐释,实现居住权用益物权本质下的多元功能。

孙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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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居住权 人役权 用益物权 收益

2024

经济研究导刊
黑龙江省报刊出版中心

经济研究导刊

CHSSCD
影响因子:0.313
ISSN:1673-291X
年,卷(期):20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