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征高补低"的个税新发展扩充了最适个人所得税理论,代表了国际社会对个人所得征税的新实践趋势.回顾这一思想的理论渊源、比较各国的制度探索后发现:第一,在甄别标准方面,高收入个人坚持收入标准,低收入个人坚持类别标准;第二,在应税所得划分方面,高收入个人的全部所得均需纳税,低收入个人的劳动所得享有优待;第三,在税收负担确定方面,高收入个人保持有限征税,低收入个人保持有限退税;第四,在征税方式选择方面,高收入个人以比例征税方式为主,低收入个人大多复合退税.借鉴西方国家有益经验,遵循"精准征高与合理补低相结合"的税改路径是我国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新方向.
基金项目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2208085QG223)
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攻关项目(2022CX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