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24,Vol.40Issue(4) :112-117.

实务转向下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重大性认定标准的选择

张奥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24,Vol.40Issue(4) :112-117.

实务转向下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重大性认定标准的选择

张奥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山东大学 法学院,山东 青岛 266237
  • 折叠

摘要

在新司法解释施行的背景之下,对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重大性认定标准的选择似乎变得明晰,但结合《九民纪要》和2019年《证券法》的态度来看,立法者整体上的态度仍然不甚明确,在理性投资人标准和价格敏感性标准之间徘徊.通过对司法解释施行以来的司法实务转向进行分析,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判断工具的比较衡量中,应当看到价格敏感性标准凭借其明确性、便捷性、确定性而带来的巨大优势,从而明确我国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应当选择价格敏感性标准.

关键词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重大性认定标准/价格敏感性标准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4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吉林工商学院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332
ISSN:1674-3288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