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破产预重整信息披露制度之构建——基于68份地方指引文件的分析

破产预重整信息披露制度之构建——基于68份地方指引文件的分析

扫码查看
预重整程序中,各当事主体由于信息收集能力、经济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会产生信息不对称现象,而信息披露制度则是平衡各方信息差异的有效途径.地方指引文件对信息披露主要围绕披露主体、披露内容、披露标准和披露规制四个方面进行规定,存在披露主体范围过窄、披露内容不明确、规制机制不健全等共性问题.未来对预重整统一立法时,建议适度扩大信息披露主体范围,由单一债务人扩大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临时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其他利益相关者三种类型,明确各主体的披露内容并矫正目前披露内容与披露主体之间的错配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披露标准,增补"真实披露"标准,建立以引导而非惩戒为主导的规制机制.

张丽琴、梁太乙

展开 >

武汉理工大学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预重整 信息披露 破产法 地方指引文件

2024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吉林工商学院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332
ISSN:1674-3288
年,卷(期):202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