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24,Vol.40Issue(6) :115-120.

股东出资期限决定权:公司资本自治的视角

俞曦雯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24,Vol.40Issue(6) :115-120.

股东出资期限决定权:公司资本自治的视角

俞曦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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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 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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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公司法》第47条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设定了最长五年的实缴出资期限,在功能设定上与第54条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有所重合,又因欠缺裁量空间更易造成适用僵化的局面.解决出资期限的决定权归属问题,需要在正确认识资本维持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资本自治的内涵与精神,梳理公司内外部的博弈关系;也可借鉴域外先进的公司实践经验,逐步从法定资本制过渡到授权资本制,最终实现声明资本制,全面激发公司自治活力.

关键词

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公司资本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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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吉林工商学院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332
ISSN:1674-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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