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行政权是一项行政管理权,包含着培育社会自治、促进公民民主与法治等内容。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不仅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价值追求,而且司法行政权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它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创新管理体制的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的需求迅速增长与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为此,必须重点处理好几种关系: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之间的关系;"惩罚"与"教育"之间的关系;公权执行与社会力量参与之间的关系;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