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82011,Vol.26Issue(6) :108-111.

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原因与可行性探究

谷骞 邢洋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82011,Vol.26Issue(6) :108-111.

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原因与可行性探究

谷骞 1邢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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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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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司法权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然而审判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却突破了该原则。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双方的和解导致原告撤诉,进而使行政诉讼案件终结的情况不在少数。针对行政诉讼的审判实践与国家法律规定不相符的现象,分析其原因,探究当今学术界为解决这种不相符而提出的对策——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可行性,以求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院依法审判,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所帮助。

关键词

行政诉讼调解/撤诉/和解/原因/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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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1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8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8

影响因子:0.205
ISSN:1671-0541
参考文献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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