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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银行的监管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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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已在我国正式破冰起航,依其自身特点进行适当有效的监管关系其兴衰成败。民营银行在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人控制风险等方面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为了防止风险,应在准入过程中加强对发起人、注册资本来源、业务范围、经营管理人员资质、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的审查。对于退出监管,民营银行应区别于国有银行,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即以破产和并购为主,行政强制干预为辅,并且以合理的存款保险制度为保障。

王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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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民营银行 准入监管 运营监管 退出监管

2014年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

SFH2014D21

2015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
吉林省教育学院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

影响因子:0.27
ISSN:1671-1580
年,卷(期):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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