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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
2015,
Vol.
31
Issue
(12) :
59-60.
DOI:
10.16083/j.cnki.22-1296/g4.2015.12.026
诊所法律教育和传统法律教育的分与合
王君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
2015,
Vol.
31
Issue
(12) :
59-60.
DOI:
10.16083/j.cnki.22-1296/g4.2015.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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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和传统法律教育的分与合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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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十堰4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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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诊所法律教育是起源于美国法律教育体系,现在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得到了广泛应用的法律实践性教育模式.诊所法律教育中的教学活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中也有许多的共同点.本文分析了诊所法律教育的发展现状,并且阐述了诊所法律教育和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存在的不同点和相同点,从而使两者相互补充、相互融合.
关键词
诊所法律教育
/
传统法律教育
/
差异
/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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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5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
吉林省教育学院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
影响因子:
0.27
ISSN:
1671-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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