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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现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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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是指在确保单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经批准将闲置的国有资产以出租、出借方式交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的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以所有者的身份对外出租出借房屋、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收取租金,本无可厚非,但部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却存在着出租、出借行为不规范、管理混乱、游离监管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这部分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赵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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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财政局,山西 孝义 032300

行政 国有资产 管理 现状

2018

经贸实践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经贸实践

ISSN:1671-3494
年,卷(期):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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