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财政、建设以及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担负的职责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相关部门对于项目投资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统一的、协调机制出现不健全的情况.一方面,计划部门需要承担项目规模、施工建设规范、投资预算、建设标准等方面的规划职责.但由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超预算和超规模等方面的问题,且计划部门并未对上述问题予以有效控制;财政部门应当审核政府投资项目的预决算情况,但由于需要审核的项目多数是事后审核,故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层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项目立项、项目设计、招投标管理等问题.面对这类问题,本文从四个方面的提出应对建议,重在推动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