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实践2019,Issue(6) :34-35.

禁令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现状及合理性评析——从稻香村案诉中禁令的作出与解除谈起

张婉清
经贸实践2019,Issue(6) :34-35.

禁令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现状及合理性评析——从稻香村案诉中禁令的作出与解除谈起

张婉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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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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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中秋节前夕,月饼销售的旺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苏州稻香村作出行为保全的裁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在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法院的行为保全裁定对于难以弥补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素的理解有失偏颇.针对难以弥补的损害应当理解成金钱不能弥补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素绝不能采取简易的"保护了知识产权人权利,即维护公共利益"标准.此外,即便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也不能弱化对其他要素的审查.

关键词

禁令/难以弥补的损害/公共利益/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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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9
经贸实践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经贸实践

ISSN:1671-3494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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