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服务企业在异地施工,在异地预缴税款管理中,难度最大的就是个人所得税.一方面是主要是因为建筑服务企业工程分分散,施工人员流动性强,另一方面是施工作业地税务机关和注册地税务机关都有权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管辖.建安企业在跨省区域异地经营时,一般经常遇到被异地税务机关要求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而在异地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在机构所在地一般不能进行抵顶,因此经常存在重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鉴于此,本文根据施工企业实际情况,经过统计调查案例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重复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分析,同时提出解决避免重复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