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世界范围内来看保险业的发展最早起源于13世纪的海上保险,就我国来说,由于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保险业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真正的复苏和发展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起步晚发展时间短等种种客观上的限制,保险制度在我国不管是理论、立法,或是实践当中都显得有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用心去分析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并对之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以适应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是我们的课题。本文拟从四个方面来分析作为保险制度核心的保险利益。第一个方面是介绍了保险利益的内涵之争议,以及笔者对于保险利益的相关理解。第二个方面介绍了财产保险利益的种类及适用范围。第三个方面主要介绍了人身保险利益适用的主体范围、适用的时间和确认的原则。第四个方面是关于保险利益制度完善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