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通常都是在有关企事业部门提出申请后仅由物价主管部门一家审批定夺,而不推行听证制度。后来,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的价格改革也在不断进行。新价格法的规定无疑使得价格听证制度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并有了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的原则要求,但是如何具体实施,则需要制定专门的听证规则。中国的听证制度较之从前的公共决策改革和公共政治参与机制更加具有前瞻性。成都地方政府能够同时做出这样正面而积极的尝试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就目前来说,听证制度并不是中国公共决策体制变革的全部内容,因此,我们在关注它发展的时候,也关注到了它自身的一些局限性,本文以成都的价格听证制度为例,研究探讨听证制度的意义及发展前景,进而对听证制度在我国推广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