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剑南文学(经典阅读)
2014,
Issue
(2) :
443-443.
浅析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原告
张莎
剑南文学(经典阅读)
2014,
Issue
(2) :
443-443.
引用
认领
✕
来源:
NETL
NSTL
万方数据
浅析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原告
张莎
1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1.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710063
折叠
摘要
近年来,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公益诉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作为民事公益诉讼主体提起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包括何种“机关”争议较大。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承担民事公益诉讼方面有天然优势。以下从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可行性及国外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实践分析,构建我国检察机关为主的有关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框架。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
检察机关
/
可行性
引用本文
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4
剑南文学(经典阅读)
四川省绵阳市文联
剑南文学(经典阅读)
ISSN:
1006-026X
引用
认领
参考文献量
1
段落导航
相关论文
摘要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出版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同作者其他文献
同项目成果
同科学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