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客观共同型的侵权责任为多个行为人不存在共同的故意与共同过失,基于行为的关联共同性的一种侵权行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数量颇多。在判决中有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两种冲突判决,在法律适用中更涉及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3条第1款。而造成这种混乱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是对“共同侵权”在理论与法律界定上的不统一,所以笔者拟通过研究客观共同侵权的性质,排除适用关于主观共同侵权、共同危险行为、叠加的共同侵权等法律适用,理清关于客观共同型侵权行为理论与法律的支撑。
关键词
客观共同型侵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