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度发达的社会,它对于社会分工以及交换有很明确的概念,社会中每一个独立的个体和组织之间的协作是相互的。能不能保证商品或者货币流通的顺畅,是一个市场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基本问题。当今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求所有的企业出现竞争,那些不符合时代发展的企业在时代的浪潮中必然会走到破产的地步,而在破产立法这一方面,对每一个债权人采取平等对待的态度的时候,同时也公平的分配每一笔债权人所应得的债务。现在,我国的经济逐渐腾飞,大量的外国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开厂办厂,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许多的企业由于竞争不下去而选择了破产,如何处理这些不适合时代发展而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下来的企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那些投资破产公司的投资者的权益,以及在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如何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这些都是国家立法机关以及广大法律工作者需要思考的。当下,有关破产企业债券保护这一块的法律规定还有很多的缺陷,不能应付即将到来的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本文就当下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给广大同行提高一个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