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中旬刊)2015,Issue(5) :18-18.

试论我国刑事辅助制度与其它国家及地区的刑事辅助制度之异同

马旭东
今日湖北(中旬刊)2015,Issue(5) :18-18.

试论我国刑事辅助制度与其它国家及地区的刑事辅助制度之异同

马旭东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法制科
  • 折叠

摘要

刑事诉讼当事人辅助制度(以下简称刑事辅助制度),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与当事人有一定亲属或法律关系的人担任辅助人,在刑事诉讼中对当事人的诉讼给予陪伴协助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刑事辅助制度”,但有20个条文规定了刑事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替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或者为当事人提供各种诉讼帮助的内容,这些“代替”或“帮助”,实际上都是为当事人的诉讼进行的辅助或协助。除了我国有这样的制度,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这样的制度。

关键词

刑事诉讼参与人/刑事辅助制度/辅助人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5
今日湖北(中旬刊)
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今日湖北(中旬刊)

影响因子:0.019
ISSN:1008-5807
参考文献量3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