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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系统及其监管制度的结构与变迁——基于央地双层协调治理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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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金融强国战略为地方金融系统演化指明了方向,也为地方金融监管制度重构奠定了基本原则.体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为弥补财政缺口所引致的对于金融资源配置权的需求,以及中央政府对于地方金融系统演化所关联的系统性风险状态的认知,共同决定了地方金融制度和结构的变迁.只要地方政府事权存在,即便现存的地方金融机构被更高阶的金融制度所吸纳,也将会有新的地方金融制度填补空缺,这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央地双层协调治理的因果逻辑所决定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重构理应立足于地方金融系统的续存实施顶层设计:央地双层协调治理机制是地方金融系统监管安排的较优选择;从中央监管层面讲,更多关注隔离地方金融风险对于国有金融制度的传染;从风险释解技术而言,建议构建相应的ABS点释机制,以确保地方金融系统在风险释放过程中的运行安全.

吴江六、崔皓、吴非、李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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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系统 地方金融监管 金融资源配置权 央地双层协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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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金融与经济
江西省金融学会

金融与经济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32
ISSN:1006-169X
年,卷(期):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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