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4,Vol.29Issue(4) :29-32.

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效力认定及损失计算

郭英华 周楷敏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4,Vol.29Issue(4) :29-32.

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效力认定及损失计算

郭英华 1周楷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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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河海大学法学院 南京,210098
  • 2. 河海大学 南京,2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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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法律对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效力未作认定、快递服务合同损害赔偿的具体计量也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效力不能一味地将其认定为有效或者无效,应当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个案的特殊情况来分析判断.快递服务合同损失的计算以过错与否为标准,分别从保价与未保价的情况下分析,在保价情况下以足额赔偿为基础,发挥保价条款的设立的作用.在未保价情况下,根据快递服务公司的过错给予适当的赔偿.

关键词

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损害赔偿/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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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19
ISSN:1672-1020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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