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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4,
Vol.
29
Issue
(4) :
29-32.
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效力认定及损失计算
郭英华
周楷敏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4,
Vol.
29
Issue
(4) :
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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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效力认定及损失计算
郭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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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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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河海大学法学院 南京,210098
2.
河海大学 南京,2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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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法律对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效力未作认定、快递服务合同损害赔偿的具体计量也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的效力不能一味地将其认定为有效或者无效,应当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个案的特殊情况来分析判断.快递服务合同损失的计算以过错与否为标准,分别从保价与未保价的情况下分析,在保价情况下以足额赔偿为基础,发挥保价条款的设立的作用.在未保价情况下,根据快递服务公司的过错给予适当的赔偿.
关键词
快递服务合同
/
保价条款
/
损害赔偿
/
合同法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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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
0.19
ISSN:
167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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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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