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生产2012,Issue(6) :52-53.

治超,勿忘落实货主企业的主体责任

杨维立
江苏安全生产2012,Issue(6) :52-53.

治超,勿忘落实货主企业的主体责任

杨维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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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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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江苏安全生产
江苏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江苏安全生产

ISSN:1006-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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