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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保健
2024,
Vol.
26
Issue
(2) :
148-149,154.
DOI:
10.3668/j.issn.1008-7338.2024.02.023
以1起村卫生室处罚案件谈被处罚主体的认定
张国清
聂笠
金洁
郭爱萍
江苏卫生保健
2024,
Vol.
26
Issue
(2) :
148-149,154.
DOI:
10.3668/j.issn.1008-7338.2024.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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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维普
万方数据
以1起村卫生室处罚案件谈被处罚主体的认定
张国清
1
聂笠
1
金洁
1
郭爱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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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 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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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的村卫生室处罚案件较少,1起村卫生室案件给卫生监督同仁带来了困惑.该村卫生室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无法人证书,无营业执照,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件,如何确认该案的被处罚主体成了摆在监督员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以村卫生室为例,讨论行政处罚过程中被处罚主体的确定原则、认定标准.
关键词
村卫生室
/
被处罚主体
/
认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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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PWRd2021-18)
出版年
2024
江苏卫生保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卫生保健
影响因子:
0.193
ISSN:
1008-7338
引用
认领
参考文献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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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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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出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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