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保健2024,Vol.26Issue(2) :148-149,154.DOI:10.3668/j.issn.1008-7338.2024.02.023

以1起村卫生室处罚案件谈被处罚主体的认定

张国清 聂笠 金洁 郭爱萍
江苏卫生保健2024,Vol.26Issue(2) :148-149,154.DOI:10.3668/j.issn.1008-7338.2024.02.023

以1起村卫生室处罚案件谈被处罚主体的认定

张国清 1聂笠 1金洁 1郭爱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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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 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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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的村卫生室处罚案件较少,1起村卫生室案件给卫生监督同仁带来了困惑.该村卫生室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无法人证书,无营业执照,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件,如何确认该案的被处罚主体成了摆在监督员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本文以村卫生室为例,讨论行政处罚过程中被处罚主体的确定原则、认定标准.

关键词

村卫生室/被处罚主体/认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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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PWRd2021-18)

出版年

2024
江苏卫生保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卫生保健

影响因子:0.193
ISSN:1008-7338
参考文献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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