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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激励相容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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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的流动性、交叉性决定了我国各级政府应当选择协同治理的方式,以“平等协商、合作治理”的原则进行大气污染治理.随着我国大气污染政府间协同治理的持续深入推进,信息不对称以及利益冲突引发的一系列激励不相容问题更加凸显,阻滞着政府间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建立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制度、优化大气污染政府间协同治理绩效评估制度、创新大气污染政府间协同治理利益均衡与补偿制度、健全大气污染政府间协同治理的问责制度等,可促进大气污染政府间协同治理的激励相容,打赢“蓝天保卫战”.

罗文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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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上海 200030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江西南昌 330031

大气污染 协同治理 激励相容 博弈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17JZD02571573176

2019

江西社会科学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江西社会科学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638
ISSN:1004-518X
年,卷(期):2019.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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