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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立法与地权的近代变迁——民国前期一起土地纠纷的时代启示
现实、立法与地权的近代变迁——民国前期一起土地纠纷的时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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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清末既已拉开中国法制转型的序幕,及至民国,法制近代化进程进入全面实践阶段.该时期尽管法律对民事审判的依据已有明确规定,但地方官在审理土地所有权纠纷时,有时却并不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判,而是动用国家权力对土地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形成进行干预.这一司法现象的产生,并非因为承审法官法律素养的欠缺或枉法徇私,而是其面对地方土地与国家立法现状时,受当时立法理念与立法趋向影响而自由心证的结果,反映了中国法律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初始过程中民法的粗疏、功能欠缺、发展变动以及由此引发的司法问题与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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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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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兰州 730000)
关键词:
近代司法转型
镇原县
土地纠纷与裁判
地权变迁
基金:
中央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项目编号:
211zujbkyxs015
出版年:
2024
江西社会科学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江西社会科学
CSTPCD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638
ISSN:
1004-518X
年,卷(期):
2024.
44
(2)
参考文献量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