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察(下半月)2019,Vol.8Issue(4) :138-139.

以新个人所得税法合规论教育的及时性

陈桂梅
教育观察(下半月)2019,Vol.8Issue(4) :138-139.

以新个人所得税法合规论教育的及时性

陈桂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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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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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1月1日,我国全面执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大部分居民都享受到了新个税法带来的福利.本文从新个税法的现状分析、改革的亮点、新个税法的深入推进三方面进行了阐述.新个人所得税法有五大亮点,一是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二是实行了个人所得税的年终汇算和滚动式预缴;三是改变劳务报酬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模式;四是预缴时增加五项专项附加扣除,年终汇算增加一项大病医疗;五是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税收调整;新个税法相比旧税法更加科学,计税依据不再只是关注收入,而考虑到个体差异不同而缴税不同,会出现同一个人每个月收入一样,但每个月可能缴纳的个税却不一样;不同的人,工资收入一样,但缴纳的个税也不一样的情况.而高职院校的教育是否能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为企业储备人才和更新在职人才的知识体系提到日程上来.

关键词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收入/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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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9
教育观察(下半月)

教育观察(下半月)

影响因子:0.081
ISSN:2095-3712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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