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新收入准则全面实施时间的临近,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是否会对企业收入确认方法产生重大变化,收入确认的时间是否会因新收入准则的执行而提前,相关理论性研究均已在行业内引发了广泛探讨.作为理论研究的延展,本文主要以实务操作为侧重点,就新收入准则下实务问题进行剖析,旨在为行业内企业执行新准则提供一定可操作性的参考依据.首先,基于新收入准则的理论框架,本文对新旧准则的确认计量原则进行了分析比较;其次,对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的适用性及具体应用情况进行重点解读;最后,以碧桂园为研究案例分析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企业收入变化影响.本文认为,在我国现行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下,若企业满足"确定可以收到客户补偿其已发生的全部成本以及合理利润"这一条件时,是符合可以在一段时期内确认收入的必要条件,反之若无法"确定性收回",则在新收入准则下房地产企业对收入的确认较旧准则无本质性变化,企业暂不能按时段分期提前确认收入,会计核算仍应在控制权转移时一次性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