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金融工具准则因为分类标准不统一、操作复杂、计量顺周期、风险反映滞后等诸多问题,受到人们的普遍诟病.2009年,在G20等国际组织的大力推动下,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重新对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标准进行了规范,将原来的金融资产四分类修改调整为三分类,经过不断改进,IASB于2014年发布IFRS9的最终版,定于2018年1月1日开始生效.早在2005年,我国会计准则就已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借鉴IFRS9的相关内容,财政部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23号、24号和37号),并设定3个不同的实施阶段.本文采用理论联系实际、定量结合定性的方法,从新旧准则的变化出发;结合部分上市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实施影响,具体分析各上市银行会计政策转换日金融资产四类调整至三分类的具体情况,政策调整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构建情况、风险核心指标的运行变化情况;提出非上市银行实施新准则的建议和对策等,以便为后续非上市银行实施新准则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