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随着我国公共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已经无法全面反映政府财务情况以及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因此构建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迫在眉睫.目前有关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逐渐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然而在具体运用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本文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