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文化(学术版)2013,Issue(5) :353-353.

论火灾事故调查行为的性质探析

陈晓艳
建筑与文化(学术版)2013,Issue(5) :353-353.

论火灾事故调查行为的性质探析

陈晓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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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江苏,宿迁,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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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终结后,必须依法作出火灾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三种行为。目前在学理和实践中,对这三个行为皀性质存在着较大皀争议。同时,行为皀性质又决定了行为应遵守不同皀法律规则,并涉及火灾事故调查行为是否可诉,以及人民法院等有关机关如何对待这些行为皀法律效力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当事人皀权利义务。因此,对火灾事故调查行为性质皀研究,对于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确保火灾紌纷皀正确处理具有重要皀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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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3
建筑与文化(学术版)
世纪图书出版公司

建筑与文化(学术版)

ISSN:1672-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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