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育研究2017,Issue(33) :273.

浅析康德三大道德律令

龚利鑫 龚燊鑫
课程教育研究2017,Issue(33) :273.

浅析康德三大道德律令

龚利鑫 1龚燊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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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广州大学 广东 广州 510006
  • 2.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广东 佛山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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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康德哲学中其道德哲学在康德的三大批判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中三大道德律令又是其道德哲学的核心,三大道德律令"普遍立法"、"人是目的"以及"意志自律"层层递进,康德从人的道德意识为切入点提出道德的形而上学的原理,通过"绝对命令"的形式将道德提升到自由意志的自我立法.最终,康德确立了"意志自律"在其实践理性中的最高地位.正确理解康德三大道德律令的真实内涵对于把握康德三大道德律令的意义,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康德/道德哲学/三大道德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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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7
课程教育研究
中国外语学习学研究会

课程教育研究

影响因子:0.181
ISSN:2095-3089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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