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档案安全法律体系,立法思路上,要树立构建档案安全体系的意识,应理清法律、法规、规章等各层次法律法规在档案安全体系上的任务和作用,确立档案法律的统领地位,法规、规章要秉承和发扬档案法律的内容和精神,规范性文件则重在执行法律、具体指导工作。在立法内容上,各层次法律的立法任务各不相同,内容的要求也不同。总的说来,上位法侧重抽象,下位法侧重具体;上位法侧重设权,下位法侧重实施。《档案法》是档案工作的基本法,是档案工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依据,应该对全国档案工作做全盘统筹和规划,对档案安全工作要有明确的思路、安排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