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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
论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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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人格尊严是一个人生而为人的基本人权,任何人的人格尊严都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它不隶属于人身自由的范畴。我国1982年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乃是我国宪法第一次对人格尊严作出规定,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立法在公民人格尊严保护方面作出的努力。本文将从人格尊严的内涵和价值、我国人格尊严权宪法保障的不足之处等方面来阐述人格尊严的宪法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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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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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央民族大学
关键词:
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内涵
各国宪法规定的对比我国人格尊严宪法保障机制
出版年:
2014
科技研究
科技研究
ISSN:
年,卷(期):
2014.
(25)
参考文献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