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已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从司法改革的意义上来讲,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核心价值体现在量刑公正、执法统一和罪刑均衡。所谓的量刑公正就是指量刑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要体现实质正义。量刑规范化的目的是在更大程度上接近刑事法治中的实质正义。所谓的执法统一就是指刑罚适用符合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即同案同判、等罪等罚的要求。而罪刑均衡就是轻罪轻罚,重罪重罚,在量刑中体现犯罪的严重性与刑罚严厉性之间的高度相关。就量刑规范化而言,主要在于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减小量刑上的随意性,防止因个人因素造成的量刑失衡问题。这一对量刑改革的尝试,虽取得了一定了成效,但似乎也未能达到其所追求的目标,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本文拟就此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