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法渊地位和适用

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法渊地位和适用

扫码查看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持有不同的态度.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应当与司法解释一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其处于行政法规地位.在法治进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司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工作,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解释.

张岑沁

展开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法渊 适用

2019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开封教育学院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224
ISSN:1008-9640
年,卷(期):2019.39(1)
  • 5